蘇家宏/離婚後也不要孩子了 父母放棄監護權5大下場

我們想讓你知道…等爸媽老了,如果沒有錢需要受人扶養,因為不扶養子女長大,兒女長大後依法可以不扶養爸媽或減輕扶養義務。

▲律師蘇家宏表示,期盼每一位爸爸、媽媽,都能感受到孩子對你們生命的祝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編按:臉書社團「抱怨公社」的一則貼文,引起網友一片譁然。一對離婚夫妻,育有一名8歲孩童,男方以另組家庭為由放棄孩子的監護權,而擁有監護權的母親也因個人原因,表達不願意撫養小孩,父母雙方互踢皮球,讓無辜的小孩成為失敗婚姻的犧牲品。

● 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爸媽離婚後都各自結婚,重組家庭,都表示不願意照顧8歲孩子,恐怕會因小失大:

1. 等爸媽老了,如果沒有錢需要受人扶養,因為不扶養子女長大,兒女長大後依法可以不扶養爸媽或減輕扶養義務。
2. 等爸媽人生畢業了,留下遺產,子女仍有繼承遺產權利。
3. 如果爸媽完全都不管,放任小孩自生自滅,可能觸犯刑法遺棄罪。
4. 如果爸媽完全不管,小孩生活費,最後還是要給的(代墊的人可以主張)。
5. 如果爸媽想要用踢皮球的方法,聲請法院不監護小孩,如果只是自己上班太忙,要僱用人照顧或是重組家庭…理由,法官不一定會埋單,通常是法律上不能或事實上不能監護,法官才會再重新找監護人。

能夠當爸媽真的是一件天大幸運的事,孩子的DNA跟我們一樣,我們也因著孩子的成長,又再次經歷從無到有的過程…。

願每一位爸爸、媽媽,都能感受到孩子對你們生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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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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