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你住的房不是你的 為何不該是優先考量?

我們想讓你知道…站在擁有資產的角度,你住的那間房是不是你的,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有資產,你就有經濟護城河。

▲吳淡如指出,居住的房子是否是自己的,並不是那麼重要,反而是擁有實質資產,才能打造經濟護城河。(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 吳淡如/主持人、暢銷作家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我有一位學弟,臺大地質系博士,開的是珠寶鑑定所,專業而且人緣好,日以繼夜非常努力的鑑定珠寶,開證書,他的目的就是想要擁有自己的鑑定工作室。照理說,他的收入不低,只請了一個員工,很多事都親力親為,除了必須要購買高等級的鑑定機器外,也應該存下不少錢。

有一天,我拿珠寶去鑑定的時候,他跟我說:「其實我的夢想就是擁有一間自己的辦公室,可是,我這間辦公室的房東就是不肯賣給我!」我一聽就覺得這句話有問題。我告訴他:「如果你租在這裡,而且表達你非常喜歡這間辦公室,那麼不會有房東願意便宜的賣給你喔!」如果你一定要買自己租的那一間,那麼肯定變成賣方市場,也就是賣方占有絕對優勢,這意謂著就算他多開一點價格,你也會買呀,除非他是個大善人!

果然是個讀書人,不了解商場法則,他這才恍然大悟。其實很容易解釋,如果天下女人那麼多,你偏偏要娶你指定的那一個,那麼她撒潑、耍賴、吃定你,你也沒話說呀!

「我跟房東講好多次了,他就是不肯賣給我,他說他不缺錢,他比較喜歡收房租。」

「所以你要一直等下去嗎?」我問他。

他顯得非常困惑。「我也搬不了家呀,我的客戶也習慣來這棟大樓找我……」

「你要不要換一種想法,多找一些追求對象如何?我的意思是,天涯何處無芳草,就算你喜歡的是這一棟大樓,你還是可以買別間呀?」

「買別間?搬家很麻煩呢。」

「沒有要你搬家呀!你可以租這一間,但是買別間。我前不久看到你們這棟大樓還有別間掛出售!價格也還算公道啊!」

我繼續解釋:「假設你的租金是2萬5千元,而你的房東其實也並不想趕走你,那麼你就繼續租著好了。但是為了以防萬一,假使他要把房子賣了,而他要賣的價格太高,你應該也不會買。那麼最好的作法是:反正你已經存了一筆想要購買辦公室的錢,你就買這一棟的其它間,本來沒有房東房客關係,更容易比較不客氣地殺個好價錢!你買下來,也租給別人2萬5千元!不就一樣嗎?為什麼一定要買你租的這一間?這只是一個觀念轉換的問題,你其實是希望擁有一個辦公室的資產,把房租拿來繳貸款,不是嗎?

他是個聰明人,他懂了。「真可惜,本來隔壁有一間跟我這間差不多大小的在賣,開的價格我也覺得很便宜,如果妳早點告訴我,我就把它買下來了!」

擁有房子的夢想,其實是可以變形的。我也看過這樣的聰明人:他真的很想要有房子這項資產,人在臺北上班,雖然薪水也超過8萬元,但是很明顯的,還是買不起天龍國的房。他是臺中人,二年前用存下來的300萬元,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中古的3房,然後把這間房租給了別人,因為現在貸款利率的確不高,用租金來繳房貸綽綽有餘,還可以幫他付掉臺北的房租的一部分。

這樣的人,是房客也是房東,財務的安全感也有了。現在他還在執行第二個專案「購買臺北房」,打算購買臺北市或新北市的中古屋,當他的第二間房子。「也許我會自己住,也許也會拿來租人,讓別人幫我養房。畢竟,現在的房東對我挺好的,房租低,五年來也都沒有漲價,我也捨不得搬走啊!」他的眼中充滿自信光采。

站在擁有資產的角度,你住的那間房是不是你的,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有資產,你就有經濟護城河。

 

▲吳淡如所著,《人生實用商學院:富有是一種選擇》,時報出版。(圖/時報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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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出版社授權,摘自「人生實用商學院:富有是一種選擇」。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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