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獎勵金汙衊有良知稅務官 廢不當制度以顯公平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稅務獎勵金缺乏法源依據,財政部強行運做稅務獎勵金,不僅是對法治的挑戰,也是濫用人民辛苦的納稅錢,更是令一群正直為民服務的稅務人員情何以堪。

▲ 稅務獎勵金比貪汙更令人民恐懼與厭惡。(圖/記者袁茵攝)

● 狄仁傑/海外行銷

近日的頭條新聞皆是有關政治人物的貪污治罪,讓筆者想到在行政體制內,比貪汙更令人民恐懼與厭惡的腐敗制度──稅務獎勵金。曾有退休法官袁從楨指出,正常考績制度在法官身上,都會令其走火入魔,導致弊端,侵害人權,如果用在稅務人員身上,是否更無法想像?袁從楨指出,現行稅捐制度,稅務員徵稅可以按照比例發獎勵金,是一個大有問題的制度,會走火入魔!

在歐美與先進國家中,稅收管理受到法律的嚴格規範,政府機關必須遵循法治原則。法治要求所有的政策與措施必須基於法律基礎,而「稅務獎勵金」至今並無法源依據。以人權立國的民主法治國家,任何形式的獎金或額外津貼都必須明確法律授權,否則就是違法。

現代民主國家應重視政府與公眾之間的信任,不當的獎勵金制度可能會引發對稅務機關公正性及透明度的質疑,並削弱公眾對稅務機關的信任,尤其是獎勵金與查稅成果掛鉤時,更容易導致稅務人員的利益衝突或不當行為。在此背景下,稅務機關更應透過良好的服務和專業執行來建立與公眾的信任,而不是一味獎勵徵稅而忽略納稅人的觀感與權益。美國第四任首席大法官 John Marshall 曾說「收稅是種強大的力量,使用不慎就會造成毀滅」。美國算較成熟的民主法治國家,都長期遇到稅官濫權的痛苦,直到把國稅局打掉重練,才讓賦稅人權獲得保障。

▲ 武術氣功修行團體「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自1966年,創辦人洪石和於23年前遭檢察官侯寬仁以涉嫌詐欺、逃漏稅起訴,但在刑事法院從一審到三審均判無罪,五位被告都獲得冤獄賠償。(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反觀台灣的現況,每年稅務獎勵金的支出都高達上億元,在缺乏法源依據下,仍是年年發好、發滿。有人權律師表示稅務員都可以瓜分稅務獎利金,更會造成對於明知錯誤違法的稅單卻死不認錯,太極門稅案就是見證!針對有法稅228之稱的太極門假案,前立委黃文玲律師分析,政府明知這是違法行政的稅單,卻不願自己用公權力來撤銷,就是因為有獎金,所以如果這萬惡之源沒辦法廢除的話,冤案、假案還會繼續發生。

監察院於2018年新聞稿上明確指出,「稅務獎勵金」係財政部考量稅務人員事繁責重,為衡平稅務人員工作質量與提高薪資待遇所設,惟該項補償性質之給與未回歸俸給法檢討,卻逕以「獎金」形式行之,衍生分配爭議及民眾誤解,實有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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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監院文謅謅的白話文「實有欠妥」,筆者就此揭露到底有多欠妥:

一、前監察院院長王建煊提過,他擔任財政部長(1990年6月~1992年10月)時,竟發現帳戶裡多出一千多萬的查稅獎金,他分毫未取,全轉給稅務同仁;

二、民進黨立委陳瑩以2015年的五區國稅局為例指出,領稅務獎勵金人數共有8,662人,人次達28,246人,從辦路跑、桌球錦標賽、作文比賽到發新聞稿業務都列入稅務獎金,年發上億元,人人有獎,就是使命必達的要將稅務獎勵金剛剛好用完;

▲ 立委陳瑩曾指出,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領獎人數甚至比國稅局編制員額還多。(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三、前立委黃國昌於質詢時提出「2016年財政部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核發情形」統計,簡任職等官員平均每人每年領98,000元,薦任及委任平均每人領12,000元及8,000元。前立委黃文玲更爆料,財政部長每一年都會拿到一筆800~1,200萬元不等的查緝逃漏稅稽徵獎金。黃國昌更質疑財政部此種肥大官瘦小吏的分配方式,早已成稅務高官的私房錢,表面上以獎勵基層人員作幌子,實則是肥高官的「隱藏版條款」。

對於財政部豪取強奪獎勵金的狀況 沒立委出面制止?

早在2004年,針對稅務獎金制度應立案廢除的聲浪不斷,當年有朱星羽等163名立委聯名提出第5048號修正案,直指「稅務人員皆為領有固定薪水之公務人員,執行稅賦查核等相關工作,本為其份內職責,而若再領取獎金,似有不當之處」,有共識的立委皆認同並建議廢除。隔(2005)年廖本煙等55名立委再度聯名提第5380號修正案,增列「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

兩號提案後於2006年三讀通過,誰知財政部竟隻手遮天,將內部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抬出,於2008年違法編列獎勵金預算,讓獎金制度借屍還魂,也因此才會有立院年年上演審查稅務獎勵金預算的正反大戰。

▲ 財政部強行運做稅務獎勵金,不僅是對法治的挑戰,更是濫用人民辛苦的納稅錢。(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有良知的稅務官員皆知道,稅務獎勵金缺乏法源依據,但財政部卻繼續以內部作業要點的方式強行運做,這不僅是對法治的挑戰,也是濫用人民辛苦的納稅錢,更是令一群正直為民服務的稅務人員情何以堪。

面對無法無據、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的稅務獎勵金制度,新政府應勇於承擔責任,徹底廢除該制度,還稅制以清白,還社會以公平。這不僅是對法律的堅守,也是對納稅人權益的捍衛,期望未來的台灣,能夠建立一個透明、公正的稅制環境,讓每位市民都能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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