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老人及退休族群遭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其中尤以「情感型」或「信任型」詐騙最具隱蔽性。(圖/翻攝自pixabay)
●李永然、曾春僑/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近年來,老人及退休族群遭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其中尤以「情感型」或「信任型」詐騙最具隱蔽性。此類犯罪往往非短期誘騙,而是透過長時間陪伴、照顧與情感經營,逐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再以誘導、暗示甚至半脅迫的方式,促使當事人讓渡或移轉其重要資產(包括不動產)。
被害者特徵與高風險條件
近年新聞所揭露的多起案件,已充分顯示此問題的嚴重性,例如:台南地區照護者誘導長者抵押並賤賣房產案、北市失智婦人遭詐騙高達一點六億元,以及知名作家晚年涉及的「桃花劫」事件等,均凸顯在「高齡社會」下,情感詐騙已成結構性風險,不容再以個案視之。
實務上,受害者多具有情感疏離、獨居、喪偶、或輕重不一的認知退化、失智等特徵,且與原有親屬關係可能相對疏遠。詐騙標的除現金、金飾等高價值動產外,更常見鎖定「不動產」,因不動產價值高,處分一次即可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失。
常見操作手法 法律灰色地帶
此類案件的常見手法,包括以高報酬投資話術誘導長者抵押房屋、偽造或濫用契約關係、假借信託或代理名義處分財產,甚至透過低價轉讓產權、「假贈與真侵奪」等方式,遊走於民事與刑事責任的灰色地帶,使事後救濟更加困難。
▼此類犯罪往往非短期誘騙,而是透過長時間陪伴、照顧與情感經營,逐步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再以誘導、暗示甚至半脅迫的方式,促使當事人讓渡或移轉其重要資產(包括不動產)。(圖/視覺中國CFP)

從相關部門經驗 建構制度防線
為防止類似案件一再發生,筆者認為,可借鏡新北市推動的「獨居長者不動產防護網」制度,將防詐機制前移至交易源頭。透過整合戶政、財產總歸戶、金融往來紀錄及必要之醫療資訊,建立全國性、高風險交易預警機制,以制度性方式彌補個人判斷力不足之風險。
另現行金融體系中,民眾投資理財時,須定期完成效期一年的「風險屬性評估問卷」,若問卷逾期或申購商品不符風險等級,系統即會自動啟動交易限制與警示。
此類制度涵蓋基本資料、投資經驗、財務狀況、風險承受度與投資行為等項目,值得作為高齡者之不動產與重大財產處分的參考模型。
跨部門資料 作為風險輔助判斷
在現有政府資料庫架構下,各系統其實已具備相當程度的風險判斷基礎。例如:戶政系統可判斷年齡、親屬關係層級,若涉及三等親以外甚至非親屬之高額贈與或借貸,應提高風險權重;獨居且戶籍內僅單一人口者,也屬「高風險族群」。衛福部資料則可反映特定疾病或醫療使用頻率,作為認知判斷能力可能下降之警示指標。
在財金資料方面,透過演算法比對個人資產結構與過往金融行為,可即時發現異常徵象,例如:單筆或累積交易金額超過總資產一定比例,或一向無資金需求者突然設定高額貸款、抵押不動產等,皆可設定為「高風險事件」,並即時通報。
啟動關懷與法律防護機制
當系統風險係數超過設定閾值時,除可即時啟動跨機關關懷機制外,也可透過法令設計,要求通知法定順位繼承人,或強制引入公證人的公認證程序,透過多重防護設計,降低不當財產移轉風險。
否則一旦進入爭議,不論民事或刑事訴訟,往往曠日廢時,既消耗司法資源,也對當事人及其家人造成長期心理折磨。
在財產自由與保護之間 尋求平衡
誠然《憲法》固然賦與民眾享有自由處分私有財產之權利,但在高齡、失能與詐騙環伺高度風險交織的情境下,如何在尊重權利與防止重大侵害之間取得平衡,正是政策制定者必須面對的課題。
若能及早建立制度性防線,或可在不過度干預的前提下,大幅降低高齡者遭受動產詐騙的風險,也減少台灣社會不幸悲劇的發生!
▼在現有政府資料庫架構下,各系統其實已具備相當程度的風險判斷基。(圖/中華民國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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