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殿龍/幸虧還有父母來「逼婚」

▲凡是能夠「逼婚」的父母,都是真正關心自己子女幸福的父母。(圖/達志/示意圖)

文/畢殿龍

春節前後,年輕人話題最多的,也深感壓力的是父母「逼婚」。說父母「逼婚」是有點過了,做父母只不過問問或者親自給自己介紹對象罷了。一些年輕人只感到被父母「逼婚」,但有沒有反過來想想,父母為何逼婚,自己該不該結婚?為什麼還沒有結婚?自己究竟要不要結婚?終有一天會領悟到:幸虧還有父母來逼婚。

因為婚姻問題,許多年輕人過年時害怕父母問起,所以被稱為最優壓力的春節回家的內容之一。為了應付父母逼婚,甚至催生了「租借男女」假裝對象的職業。站在父母的角度,不認為父母已經逼迫一些年輕人會到了弄虛作假的地步。其實,絕大多數父母焦慮自己大齡兒女沒有對象,多一點點關心罷了。只要兒女積極去找,找不找得到是另一回事。相信做父母的不會不理解。之所以,認為需要弄虛作假哄父母開心,其實並非全部是為了父母開心,而是有些為了減少父母的聒噪,有些是自覺虧欠父母的臨時舉措罷了。

父母為什麼關心自己的婚姻?一方面是物種延續的本能,一方面是為了早日享受三代同堂、四代同堂中國的傳統的天倫之樂;尤其重要的一個方面,希望子女能夠結婚,有個人照應。即便是不會那麼快要孩子。

父母焦慮兒女的婚姻,一般都是到了結婚年齡,或者超過結婚年齡很多,做兒女的仍然帶不回家男女朋友,也沒有向父母說自己在找或者已有男女朋友。這種著急是人之常情。另外,從父母的角度說,兒女越大越難找到合適的對象,他們自然希望他們的婚姻早點塵埃落定為好。同時,他們希望自己的兒女在適齡的時候結婚,自己能夠看到自己兒女結婚,甚至在年富力強的時候,幫助照料孫子孫女,為子女再扶持一程。

從子女的角度看,自己年齡到了應不應找對象?找和找不到是兩回事。筆者周邊認識的很多年過30的男士,和父母一起住,根本沒有找對象的主動性。平時宅在家裏,父母介紹對象也愛答不理。父母不著急是假的。為什麼不找對象和儘快結婚?除了積極找找不到的,很多人對結婚不積極是因為自己沉湎於自己營造的自給自足、自娛自樂的小世界。結婚高昂的成本,讓他們望而卻步。結婚後複雜的人際關係,也是他們懼怕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剩男剩女中,發誓終身不婚嫁的並不多。他們只是得過且過。有結婚條件的很多人當中,是和父母在一起的。這讓人想起美國的一個電影《發射失敗》該電影儘管拍的故事性、藝術性都很一般。但反映的卻是中外共通的問題:害怕結婚和「啃老」。

與美國相比,中國的父母似乎更有過問子女婚姻大事的資格。只要沒有結婚,父母對子女一直是關照的(結婚之後也仍然關照),不像歐美18歲之後就能夠真正地獨立。中國的剩男剩女18歲之後不能自己獨立,結婚又不能完全不依賴父母。父母有權利參與和督促子女在子女和父母都合適的年齡結婚。因為,一生不結婚父母固然是發愁;3、40歲再結婚,父母無論是操辦婚姻還是幫助照顧自己的子女,都會更加力不從心。如果有的年輕人,認為自己的人生真不需要父母管,就應立即去掉父母的任何接濟並能夠按時盡自己贍養父母的責任,不管他們需要與否。

在「逼婚」方面,無論年輕人之間傳得壓力多大,筆者始終都站在父母這一方。凡是能夠「逼婚」的父母,都是真正關心自己子女幸福的父母,即便有極個別的方式方法不一定得當。你得慶倖,還有父母的「逼婚」。這暫時對自己也許是壓力,但畢竟是要面對的人生歷程。父母在能夠婚嫁生子,將這份快樂與父母分享,是多大的幸事。

「子欲養,而親不待」用到婚姻方面仍然使用。怕被逼婚就主動點,將自己的努力讓父母看得到。政府在減輕年輕人結婚成本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臺灣等地對婚育都有很好的鼓勵政策。而在大陸,特別是限制農村結婚的彩禮不斷攀升方面,政府應該有所作為。主管精神文明的部門,與其用弄虛作假的不文明的形式通過大量的文明單位或文明城市,不如花費更多的精力推行良風民俗上。讓結婚變得不那麼物化和艱難。

親媽的婚姻觀概括起來無非是:要找對象、能找到對象、對象最好是異性的。所有未婚的適齡男女應該感謝還有父母來逼婚。也希望更多的年輕人在相互交流父母逼婚的時候,一絲絲壓力之外,更多有撒嬌和甜蜜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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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畢殿龍,河南,資深評論員,台海評論家,本文為讀者投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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