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秋遠/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
謝和弦的離婚私事,唯一的教育意義就是,以他現在的行為,除非他的配偶同意離婚,否則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非常低。
還沒離婚,就高調向配偶以外之人求婚,在愛情上或許很偉大,但是在訴訟上,大概是很少見的自殺行為。不過,我不是要談這件事,而是要談一則他在網路上所發的限時動態:
「淫蕩國的國王,最喜歡在看電影時,趁別人不注意,硬要吞精幫我吹喇叭。在床上的騷樣,更愛要求我射在她臉上。性愛影片,其實我都還有原始檔,本來不想毀了妳,但要繼續這樣鬧下去,就跟妳拼了吧!讓你永遠嫁不出去,去拍A片吧」
▲ 謝和弦發限時動態,表示握有性愛影片。(圖/翻攝自謝和弦、呂秋遠臉書)
各位親愛的同胞,如果你看得懂中文字,請記得永遠不要跟親密的人一起拍親密影片,除非你能確定影片在自己手上,「絕對」「不可能」外流,即使電腦壞掉、手機毀損,維修的店員也不會偷走;即使分手,那個男人或女人也會很有風度的把影片銷毀。否則,絕對不要拍任何影片或照片。
偷拍、涉嫌妨害秘密罪。偷拍以後散佈、再加上散佈猥褻物品罪。如果以散佈影片或照片這件事威脅對方,涉嫌恐嚇罪。講這種話的人,不是蔑視法律的問題而已,而是為何要摧毀一個曾經愛過他的人的人生?
她曾經愛過他、對他好、願意拍攝影片取悅他,但是後來的結果,竟然成為網路上被人觀看的對象、別人D槽的收藏品,這無論如何,都不該是人應有的行為。
兩個人的感情究竟如何,不是外人可以任意評論的。但是他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觸及到道德底線。我不能做些什麼,只能希望各位姊妹,無論如何都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懇求,做所謂「留下兩人美好回憶」的這種事情。
說難聽點,兩人還在一起,隨時都可以做,幹嘛攝影留念?兩人已經不在一起,留下這種東西也不會想要再看,一時不慎,還會被散佈,成為自己永恆的惡夢。
請不要,做這種事。而拿散佈這種事來要脅曾經愛過的人,我只覺得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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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請記得永遠不要拍親密影片,除非你能確定影片在自己手上,「絕對」「不可能」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