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吉森 /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副教授
● 周韻采/元智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
中天新聞頻道換照不成,等於退出有線電視市場,所以各界熱衷討論騰空的52頻位到底花落誰家?NCC陳耀祥主委竟在回覆記者詢問時,表示「希望給華視一個機會」。此言一出,輿論質疑,NCC是否已心有所屬,逾越法律授權,強行破壞市場機制?
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並未規定,頻道上下架與排頻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僅第29條載明若涉及營運計劃變更,應經NCC許可。換言之,頻道規劃權屬系統業者,乃市場機制;然多年來NCC認為系統業者新增或下架基本頻道、調動頻位等營業行為,皆涉及費率、消費者權益,和與頻道業者間分潤,故要求系統業者須呈報營運計畫變更。
▲中天新聞台被NCC否決換照 。(圖/記者張一中攝)
我們曾再三呼籲,NCC將頻道異動納入營運營運計畫變更須核准事項,是缺乏法源基礎的。依據「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3條規定,NCC只能在申請案違反必載、必播、公用、地方頻道規定及「同類型頻道區塊規劃」原則時,才得不予許可。亦即,NCC對各系統台提出之頻道變更案,應一律予以核備,沒有審議權,更沒有建議權。
NCC以實質審查方式引導全國各系統台協調某一特定頻道置於固定頻位上,除可能渉及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外,剝奪業者經營權,加上費率管制,形同管制掠奪(regulatory taking)。更嚴重的副作用在於,有線電視頻道及節目因定頻而僵化,形成所謂的「萬年頻道」,而49~58頻道因觀眾收視習慣而被暱稱為「黃金頻區」,乃頻道業者必爭之地。這爭奪即便有線電視數位化,已可容納數百個頻道後,並沒有緩解,反因頻道數增,競爭更形激烈。故自中天新聞今年七月遞件申請換照以來,各方虎視眈眈52頻位,檯面下角力早已暗潮洶湧。
前事之師,殷鑑未遠。兩年多前NCC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理由駁回凱擘旗下系統台的移頻申請。NCC當時並未採信凱擘提出的收視率調查、數位機上盒數據及消費者電訪等量化證據,卻逕以地方政府意見及一己心證否決,輿論咸認NCC的「萬年頻道表」反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損害消費者權益甚鉅。
此次52頻位面臨易主,NCC先「推薦」華視,復以參考地方政府意見為准駁依據。我們鄭重呼籲,NCC不能代替消費者行天道,應由系統業者規劃頻位及面對消費者壓力,才是市場機制。我們評斷台灣的視訊服務市場已高度競爭,早非有線電視獨大狀態,其同時面對MoD及OTT競爭,故有誘因提供消費者喜愛的頻道,以留存客戶。
退一萬步言,即便排頻由業者間的分潤決定,NCC亦不應以主管機關權限,介入業者間的商業談判。NCC不能成為個別業者競租(rent seeking)的場域,甚至淪為業者間利益分配的打手,矇上一個圍事的罵名。
由於各家系統皆涵蓋多縣市,52頻位具有全國屬性,若NCC逕以一兩個地方政府意見搪塞,核定52頻位新主人,但無法提出堅實實證數據,證明其比中天新聞顯著地更自律、更專業、更有品味,那就更坐實了NCC判了中天新聞政治死刑,就是為了替特定業者護航的臆測。此舉除了會帶來難以逆料的政治後座力外,更毀了NCC獨立機關的清譽。我們感慨,倘若如此,NCC現任委員及同仁們對得起朝野當時支持NCC成立的初衷嗎?
面對視訊服務多元化及有線電視已非獨大趨勢,NCC應揚棄大機關思維,鬆綁現行對於有線電視頻道規劃變更之僵硬執法措施,由市場機制決定頻道異動,讓各系統經營者本於其經營區域與策略,規劃出頻道內容之垂直差異特性,擺脫多年來頻道「定頻」之束縛,才能引領國內視訊平台產業,共同面對強勢競爭對手(如境外OTT TV業者)。NCC並可導入大區塊化原則與多元分組收視方案等措施,採行收視率及收視質兼具之指標,滿足各消費族群需求,以達節目類型多元多樣性精神,方為正辦。
NCC成立十餘年來,驚天一沖,首度關了一個與執政當局政治立場相左的新聞台。若想避免社會聯想為政治誅殺,就應驚天再沖,徹底解除有線電視管制,不再下定頻指導棋。我們認為若NCC建議頻道規劃,不僅不尊重市場機制,逾越現行法律授權;甚至觸犯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又涉及新聞頻道之營運規劃,坐實政府干涉媒體新聞自由之憲法議題;及背離有線廣播電視法維護視聽多元化之立法精神。NCC的一念之間,影響了產業生態,及其存在價值,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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