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春發/電台與電信頻譜監管 想想「鸚鵡故事」引入財產權界定

我們想讓你知道…為維護頻譜本身的利益,廣播電台會留意廣播溢播蓋台的情形發生,並向管制機關檢舉尋求權益受到侵害的解決方案,一切的基礎即在於頻譜所有者擁有頻譜財產權使用權的規定。

鸚鵡,管制機關,NCC,財產權,出口價值,頻譜,電台,電信,通傳會,廣播電台

▲中南美洲某國為了保護鸚鵡生態立法禁止,不料不只沒能杜絕捕捉案件,甚至變本加厲,鸚鵡濫捕情況更加嚴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莊春發/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2021年11月27日在雲論寫了一篇討論:「鸚鵡故事」現象 政府立法要盡量避免,引起一些大學授課教授朋友的回響,一位教授的回響比較激烈,他說:「管制機關若不立法,他還能做甚麼?」。另一位教授則較為溫和,他說:「『鸚鵡的故事』,比起『追逐自己的尾巴』優雅又富有管制經濟學思維。」然後,我把整個鸚鵡的故事在法律研究所的課堂講述一遍,學生的反應也是有兩種類型,一是揶揄的眼神,它的意思是:「老師除了立法進行管制,難道你還有更高明的解決手段?」有種看我笑話的意思。另一種學生的眼光是期待我趕快提出解答,好滿足他的好奇心。

鸚鵡,管制機關,NCC,財產權,出口價值,頻譜,電台,電信,通傳會,廣播電台

▲利用政府的公權力,將鸚鵡生態維持與捕捉出口獲利融合成「財產權」的形式,利用拍賣手段標售給社會上有能力達成此目標的機構團體。並藉由拍賣程序獲得政府的拍賣利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今天我就要藉雲論的版面,提出除了立法管制以外的解決方法。如果我是有權決定官員,首先我會先將鸚鵡生態維持與捕捉鸚鵡出口圖利的問題,包裝成「財產權」的形式,對社會有興趣的機構團體發出招標通告,得標之機構或團體有提升鸚鵡生態的義務,同時也有捕捉鸚鵡出口圖利的權利,特許權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例如招標需求規定在在6年之內(或更長的時間),得標機構或團體有將森林裡的鸚鵡生態維持到有一萬隻的水準,當鸚鵡數量超過最低水準數量時,得標之機構或團體則有捕捉鸚鵡出口賺取經濟利益之權利。

換言之,利用政府的公權力,將鸚鵡生態維持與捕捉出口獲利融合成「財產權」的形式,利用拍賣手段標售給社會上有能力達成此目標的機構團體。並藉由拍賣程序獲得政府的拍賣利益,以分享鸚鵡出口國際市場的經濟利益。

1、維護特許權的財產不被侵犯

招標完成之後,特定機構或團體一旦取得此財產權,為維護其取得有一定年限的財產權的收益,它必然會成立一支巡山隊,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視鸚鵡生長的地區,防止其遭受享有特許權之外的其他人士的濫捕。

2、增加鸚鵡的生長與增加速度

除了防止造受濫捕之外,特定機構或團體組織,一定會對鸚鵡進行全面的研究,以了解療鸚鵡喜歡的食物或居住環境,一方面多種植鸚鵡喜歡的植物以供鸚鵡食用,讓鸚鵡有充足的食物,讓小鸚鵡身強體壯。二方面則在鸚鵡繁殖季節加強巡邏,以免鸚鵡受到驚擾,讓鸚鵡生出的小鸚鵡頭好壯壯,從而增加鸚鵡累積的速度與數量。

3、適當的選擇鸚鵡的捕捉時間與數量

一旦鸚鵡數量達到生態部門所訂定的最低鸚鵡數目下限,即可允許特定團體捕捉鸚鵡出口賺取經濟利潤,以填補其因為維護鸚鵡生態所花費的前期成本。

鸚鵡,管制機關,NCC,財產權,出口價值,頻譜,電台,電信,通傳會,廣播電台

▲金剛鸚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首先,為維護鸚鵡生態水準的保持,特地機構或團體一定會避開鸚鵡交配期的捕捉,以免影響鸚鵡的繁殖。其次,特定團體或機關也會關注鸚鵡可能的生病型態,並將此生病型態加以研究,以提出有效率的解決方案。

4、對應鸚鵡的國際價格決定鸚鵡捕捉的時間與數量

就鸚鵡的出口價值,特定機構或團體也會研究甚麼時候捕捉鸚鵡最為適當,衡量了成本與價格之後,他會選擇一最佳出口鸚鵡的時點,以獲取鸚鵡出口的最大經濟利益,讓自己進行此生態維護政策中的時間內,能夠回收成本與獲取利益。

是故,對照鸚鵡生態的維護與鸚鵡的捕捉標售,與視訊產業廣播電台頻譜與電信頻譜的標售,似乎存有相當的關連性。

企業取得頻譜使用權,政府部門一般會給予使用頻譜時間的約制,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必須開台或建立好基地台,提供廣播或通訊的服務,規定的時間之內必須接受管制機關的檢定,審核頻譜使用是否符合原有與政府訂定契約的條件,若使用條件不符合則原有頻譜標售的契約原則,則頻譜可能為政府收回。

鸚鵡,管制機關,NCC,財產權,出口價值,頻譜,電台,電信,通傳會,廣播電台

▲5G基地台。(圖/路透)

同樣的特定機關或團體未能達成鸚鵡生態的回升與維持,政府相關部門一樣可將此契約解除,另外尋找更有效率的機關或團體來執行。

為維護頻譜本身的利益,廣播電台會留意廣播溢播蓋台的情形發生,並向管制機關檢舉尋求權益受到侵害的解決方案,一切的基礎即在於頻譜所有者擁有頻譜財產權使用權的規定,與鸚鵡的故事中取得鸚鵡生態提升權利的特許機構與團體所擁有的權利一樣,頻譜的使用有時間的界定,這和鸚鵡生態維護有一定期限一樣。

所有解決的方法就是由政府部門給予得標人的財產權,財產權人自然會按本身利益最大的目標去營運,在營運的過程主管機關的政策目標自然而然的可以達成。

熱門點閱》

► 莊春發/「鸚鵡故事」現象 政府立法要盡量避免

► 解讀經濟學人》李沃牆/群眾的智慧勝過水晶球 2022年市場預測停看聽

► 林祖嘉/「分母會變大」!政府不估計精確用電量 2025非核家園難落實

► 林廷輝/討回駐尼國館產 台灣繞不過的國家定位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原標題為「鸚鵡故事續集——財產權界定的引入」,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