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樑/「房屋稅迷思」限制居住正義發展

我們想讓你知道…學術研究顯示,最能負擔的起的居住市場,是政府干預最少的房屋市場。

 

▲追求居住正義,囤房稅再度掀起討論。(圖/記者陳建宇攝)

●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近十餘年,許多在居住正義的努力,聚焦在房屋的持有稅負,例如,「豪宅稅」、「構造標準單價」、「囤房稅」、「空屋稅」等;看似雖各有獨立之論述,但都是房屋稅的機制設計。其中,尤以囤房稅最受關注。財政部於103年修正《房屋稅條例》,推出「囤房稅1.0」;除重新設定住家用,非自住、非公益出租房屋之稅率區間外,並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房屋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然外界對於「囤房稅1.0」有諸多批評、眾論齗齗然,再修房屋稅的呼籲四起,已討論多時。針對囤房稅修正,目前共計有十數案於立院財委會審查中。日前(上個月16日)傳出有在野黨團信誓旦旦,將「囤房稅2.0」列入開議在即的新會期之優先法案。

房屋稅促進居住正義 控制房價

我國房屋稅的定位是房屋所有人,持有房屋之稅負,為房屋的持有成本。藉由房屋稅以促進居住正義,其基本邏輯在於提高房屋持有成本,可促使空屋釋出;在市場供給增加的情形下,房價可望下跌,而使無殼蝸牛(特別是年輕人)更能負擔得起房價。

▲房屋稅的立意,在於透過稅收促進空屋釋出,進而使房價下降。(圖/記者陳建宇攝)

這樣的邏輯演繹,建構在兩個交互連結的命題上:命題一、房屋稅負由目前房屋之所有人(或建商)承受,囤房或空屋等房屋稅負的增加,將使房屋所有人之持有成本同幅上升;命題二、一旦房屋持有成本上升,則囤房或空屋將會釋出,增加房屋供給。

房屋所有人可轉嫁租稅

就命題一而言,由於租稅有各種轉嫁可能,稅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法定歸宿」),與因租稅之課徵而經濟福祉實際受損之人(「經濟歸宿」),未必相同。雖然房屋稅法條所定之納稅義務人為房屋所有人,但若加重的房屋稅負,可透過「前轉」的方式,而使租金與房價上升,則稅負將由租屋者與購屋者實際負擔。因此,在稅負前轉的情形下,囤房或空屋等房屋稅負的增加,實際負擔者並非目前房屋之所有人。

理論如此,究竟房屋稅負是否轉價、以及轉嫁程度為何,則為實證問題,可經由科學方法檢驗。國內有關房屋稅負轉嫁的研究並不多見,目前學術上最好的證據顯示,我國不動產的持有稅負,相當高比例將轉嫁給購屋者負擔。因此命題一、房屋稅負由目前房屋之所有人承受,囤房或空屋等房屋稅負的增加,可提高房屋之持有成本,並沒有實證根據。

持有稅不能逼空屋釋出

就命題二而言,房屋持有稅負增加會逼空屋釋出,恐亦為一廂情願的迷思。持有房屋之報酬為:自住之設算租金或出租之租金收入+出售時預期之資本利得;持有房屋之成本為:房屋折舊+貸款利息+稅費。持有房屋稅負屬稅費,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增加房屋稅負擔,的確會提高房屋持有成本,而使持有意願下跌。

然其他條件永遠不同,實際的情形是,當房價持續上漲時,房屋所有人預期出售房屋可獲得大量之資本利得,是而使持有房地報酬遠大於成本;只是房屋稅負擔的加重,並無法改變報酬大於成本的不等式,如何逼使空屋釋出?

▲作者指出,單增加持有成本,並不能使空屋釋出。(圖/記者陳建宇攝)

進而論之,在前述稅負轉嫁的情形下,多屋者房屋稅負擔的加重,結果將導致租金與房屋價格提高;更有甚者,在房屋稅負增加下,對於持有多屋者,亦可能會產生繼續持有、以待房價更進一步攀升的「閉鎖效果」(lock-in effect),進一步拉抬租金與房屋價格。轉嫁與閉鎖效應的影響同方向,皆會使房屋價格出現愈打愈高、有如火上加油般的混亂。

連結命題一、二,以房屋稅的機制設計來促進居住正義的構想,是奠基於「希望」加重多屋者之房屋稅負,可使房屋釋出的信念,因此「相信」加重多屋者之房屋稅負,確實能使房屋釋出。如此的構想,是不切實際的想像下,所形成的認知偏差,並沒有經得起檢驗的實證證據,屬於邏輯學理所謂的「不相干的謬誤」(fallacies of relevance)。

居住正義不該被侷限於「買房」

回歸財政理論,租稅是一系統,每一稅目在系統中,各有其不同的角色與功能,並非每一種稅,都必須用來促進公平面向。房屋出租或出售,可以帶來租金收入與資本利得,屬於所得課稅的範疇;房屋自住或出租供他人居住使用,可產生居住服務,本質為消費,應就消費課稅理論來設計稅負。如要從財富稅的角度來辯證,房屋稅似有缺正當性;財富的種類繁多,何以獨挑房屋課徵?

近年來台灣都會區確實有高房價的現象,對於年輕人而言,憑藉己身的經濟能力,在都會區買房,絕非易事。然巧言而媚俗的政客,卻口口聲聲喊著「讓所有年輕人都買得起房子」;理盲濫情的口號,無非是政治支持度與選票的考慮。「讓所有年輕人都買得起房子」的思維,扭曲了居住正義的發展。

居住正義不應侷限於買不買房,居住正義之要義在於:使想要買房子的年輕人,能夠「適得其所」;使不想買房子的年輕人,得以「安居樂業」。在台灣,「居住正義」是美麗的詞藻,個人、政府、建商、甚至專家學者,各吹其調。扭曲的政策,破壞了市場機制;學術研究顯示,最能負擔的起的居住市場,是政府干預最少的房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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