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認為,未來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只要依照「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即可。(圖/記者林敬旻攝)
● 林忠正/經濟學博士、前中研院研究員
很多人都盼望台北大巨蛋能夠早日辦理演唱會,但是台北市政府若不經過合理、合法的程序,就允許大巨蛋開辦演唱會,就是另一場前市長的柯氏騙局,蔣萬安將重蹈京華城容積案以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案的超級弊案,招致輿論批評,自毀政治前程!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日前召開跨局處會議,經過兩個多小時會議,決定為遠雄找到解套的方法。他的解法就是,未來大巨蛋要辦演唱會,李四川副市長認為只要依照「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但這樣辦,就可以嗎?
演唱會成為大巨蛋常業 明顯違法!
大巨蛋和台北市政府鬧了許多年,現在台北市政府居然自打嘴巴說,大巨蛋若要辦非體育活動或非賽事之營業活動,例如商業性的演唱會,市府只要請遠雄委由專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就可以經常辦理違反大巨蛋建造及招標目的的活動。事實真的這麼簡單嗎?附近的交通和居民的生活環境勢必受到演唱會的巨大衝擊,這一切也都變成不重要了嗎?
▲ 將大巨蛋改成常態式商業演出的場地,看成只是簡單的建築結構以及防火和逃生避難問題,實在是汚辱了市民的智慧和法律知識!(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政府企圖將大巨蛋改成常態式商業演出的場地,看成只是簡單的建築結構以及防火和逃生避難問題,實在是汚辱了市民大衆的智慧和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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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變更大巨蛋BOT案內容 圖利廠商至少三百億!
當初大巨蛋是不是BOT案?是不是所有參與這個BOT標案的廠商都依據大巨蛋本身的體育場館的容積規劃,以及附屬的百貨商場、商店街、影城、飯店、辦公大樓等附屬商業設施的各項容積規劃,計算後出價競標嗎?而且,當初還特別以文字說明大巨蛋的活動主要是以體育活動和賽事為主,僅能偶爾舉辦非常態性的臨時活動,如演唱會、集會或展覽。演唱會若成為大巨蛋的常業演出,就是明顯違法了!
如果演唱會現在變成了大巨蛋的常態演出的業務,請問當初大巨蛋BOT招標的實質內容是不是出現了重大改變?如果當初大巨蛋招標文書就允許從事常態的演唱會或其他演藝活動,當時遠雄集團的得標條件就絕對不可能是「零權利金」,而且回饋金才千分之一而已。
▲ 當初規畫台北大巨蛋時,還特別以文字說明大巨蛋的活動主要是以體育活動和賽事為主,僅能偶爾舉辦演唱會等非常態性的臨時活動。(圖/視覺中國CFP)
大巨蛋是不是藏有大陰謀?
舉個例子來說明台北市政府這做法不是貪凟、圖利、就是胡搞瞎搞!譬如,北市府用一塊公有地招商,做社區文教活動的BOT案。有個廠商得標後,等到建築物蓋了差不多了,就向北市府申請改為商業用途。市政府居然就回覆,只要建築結構體和公共安全都沒有問題就與予核准!請問這是不是故意圖利BOT的得標廠商?會不會是遠雄長期養在巿政府某些主管的貪官早就和遠雄串謀好的陰謀呢?當初BOT招標案若不是規定只能做社區文教或體育活動,這塊地一定會招來更多參與競標的廠商,而且得標金一定會高出許多!
台北市政府不去追究大巨蛋未按圖施工以及偷偷安全性復工的問題、違約金以及破壞環境的種種問題,反而還要白白贈送至少三百多億台幣的淨利潤給遠雄集團,因為已經有大型企業願意出價六百多億購買大巨蛋。據說,這種價錢還不包括購買大巨蛋園區內附屬的百貨商場、商店街、影城(預定為秀泰影城)、飯店、辦公大樓等商業設施。台北市政府圖利遠雄集團的不法或不當金額,規模相當於京華城的容積暴增疑案以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地上權綁標疑案。北市府人才濟濟,很容易找到合情合理又合乎公平正義的做法,而不是故意圖利遠雄集團!如果建築結構、交通及公共安全、鄰近居民都能過關了,至少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解決大巨蛋演唱會的問題,那就是大巨蛋BOT案應重新開標,明文限定一年演唱會的日夜分佈及總場次。底價就是遠雄建案重新計算的合理成本(含利息及正常利潤),加上權利金及回饋金,再次公開競價。此外,遠雄是否享能有優先承標權,因為遠雄在大巨蛋案中的缺失罄竹難書,可再討論。
▲ 台北市政府圖利遠雄集團的不法或不當金額,規模相當於京華城的容積暴增疑案以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地上上權綁標疑案。(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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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台北市政府企圖將大巨蛋改成常態式商業演出的場地,看成只是簡單的建築結構、以及防火和逃生避難問題,實在是汚辱了市民大衆的智慧和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