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秋遠/律師
在第二次抗告以後,高院發回地院,要求重新審理羈押必要性,台北地院最終裁定將四名被告收押禁見。從3000萬,到7000萬,到最後收押,台北地院立場轉變的考量是什麼?
高等法院的裁定
高等法院在昨天發回的裁定內容裡,直接認定柯文哲等四個人有與其他被告、證人勾串的可能,並且認為還有共犯沒有到案,還洋洋灑灑列出七項柯文哲在案發前串供的事實,所以,要台北地院思考,重金交保、電子腳鐐,都是為了要避免逃亡,但是要怎麼避免串供?
第一次高院的裁定說,要怎麼防止逃亡?所以上一次地方法院的裁定是加重保金,而且加上電子腳鐐。但這一次,高院直接說,地方法院,如果不要羈押,請你們想辦法避免串供。
請問台北地院的法官 要怎麼不讓這些人串供?
根據高等法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地方法院確實也只能羈押,因為沒有別的方式避免被告等串供。地院下這個裁定的原因,應該是高院發回的意旨要求,高額交保金、電子腳鐐只能避免逃亡,但沒辦法避免串供。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弊案遭起訴後,檢方兩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裁定柯文哲還押北所。(圖/記者李毓康攝)
所以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不公?司法已死? 賴清德的手伸入高等法院?
同一天,高等法院審理高虹安案件的法官,聲請大法官釋憲,認為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的規範,有可能太模糊,所以要求釋憲以後再審判,目前所有程序暫停。這對於高虹安來說,當然是利多。
即便我看不懂這位法官為什麼認為違憲,但是在目前憲法法院停擺的情況下,釋憲遙遙無期,二審的結果當然更是如此。
重點是,裁定釋憲的法官,剛好是發明「實質影響力」的法官,難道也要說高虹安的手伸入高等法院?鄭文燦與陳水扁,都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收押。鄭文燦,更是前兩次都交保,但是高院發回第三次以後,就以實質影響力的原因收押,民進黨也沒有因為這樣認為司法不公。
法官裁定要收押的理由,是因為認為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之前又有紀錄串供,所以才會做這個決定。高虹安,因為適用法條被認為有違憲的可能,所以停止審判。
只能說,司法是我們最大的公約數,即便心中有政治立場,但也必須尊重最後的決定,否則一下子司法已死,一下子司法復活,社會秩序根本無法維持。
政治人物圖利、貪污,不分黨派,都應該繩之以法。柯文哲收押、高虹安停審,有人開心、有人難過,但是請記得,不尊重司法,就沒有最低限度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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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政治人物圖利、貪污,不分黨派,都應該繩之以法。柯文哲收押、高虹安停審,有人開心、有人難過,但是請記得,不尊重司法,就沒有最低限度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