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有瑕疵 白曉燕案警官遭判刑 羅明村喊冤24年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曾偵辦白曉燕命案的警官羅明村,為什麼喊冤24年?16日在ETtoday新聞雲《行動法庭》節目上,羅明村女兒坦言,爸爸在辦案過程得罪人,讓他成為江湖勢力的眼中釘,導致在一起槍擊案被誣控收受賄賂;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楊淑玲表示,從所有卷證資料中可證明,羅明村確實沒有行賄,雖然窮盡所有救濟管道無果,但義務律師團仍堅信仍有獲得平反的機會。

從收賄案轉變為收賄包庇案

10月27日新北市新莊分局門口,一行人拉起白色大布條,上頭寫著斗大「還羅明村清白人生」,聲援曾偵辦白曉燕命案的前警官羅明村蒙受冤獄之災,歷經51次聲請非常上訴失敗,羅明村女兒與民間團體持續為正義力挽狂瀾。

從羅明村一人聲嘶,到團體一同奮戰,這趟崎嶇之路已走到第24個年頭,源頭要從1997年6月開始說起,當時林口兩派江湖勢力互別苗頭,A方到B方餐廳開槍示警,時任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接獲線報,隨即至賓館逮捕一名少年,少年當下也坦承犯行,但事後卻翻供自己替人頂罪。

隨後警方將真兇逮捕到案,該名嫌犯卻指控羅明村收受其賄賂,包庇他讓一名少年頂罪,經過一系列調查後,法院以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羅明村13年有期徒刑。

羅明村喊冤未果,不願揹上莫須有罪名,因此決定逃亡海外11年,直到去年因身體不堪負荷而回台投案,目前在宜蘭監獄服刑;然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義務律師團重新檢視這起案件,發現諸多疑點,「從證據來看,我們認為羅明村並無收賄」楊淑玲律師說。

1997年6月開始說起,當時林口兩派江湖勢力互別苗頭,A方到B方餐廳開槍示警,時任台北縣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接獲線報,隨即至賓館逮捕一名少年,少年當下也坦承犯行,但事後卻翻供自己替人頂罪。

收賄地點、時間兜不攏  羅明村有不在場證明

「我們不是當事人,羅明村收賄與否只能從證據來看,而這件案子並無物證。」楊淑玲指出,指控羅明村收賄的證人表明有收賄金額與地點,對照其說詞查閱羅明村當日的行蹤,發現他有開會簽到證明,亦有出外辦案領槍紀錄,理應具備不在場證明,甚至查無收賄金流紀錄。

楊淑玲進一步說明,法院調查警局至收賄地點車程,結果顯示需花43至55分鐘,而羅明村當時都在開會與查案,以經驗法則來看,一般人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即使羅明村同事出庭證明他們當日一起工作,但很遺憾,法院認為羅明村還是有可能伺機溜出警局與他人收賄。」

楊淑玲進一步說明,法院調查警局至收賄地點車程,結果顯示需花43至55分鐘,而羅明村當時都在開會與查案,以經驗法則來看,一般人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即使羅明村同事出庭證明他們當日一起工作,但很遺憾,法院認為羅明村還是有可能伺機溜出警局與他人收賄。」

指認程序有瑕疵?調查員誘導證人取得矛盾自白

缺乏物證情況下,此案人證也存有討論空間。楊淑玲根據調查站訊問錄影帶內容發現,調查員利用長時間的疲勞問話、威脅、誘導等方法,取得證人的矛盾自白。

楊淑玲表示,案件到法庭審理時,行賄的證人翻供指出,調查員向其表明若不承認羅明村有收賄事實,筆錄照樣紀錄,這樣的情形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甚至,就行賄金額部分,每一位證人供出金額皆不同,「拼拼湊湊的內容明顯為假,證詞根本不可信。」

更為人震驚的是,在指認環節,調查員提供多名人像照讓行賄的證人指認羅明村,但證人卻遲遲未認出羅明村,楊淑玲根據勘驗錄影帶表示,訊問過程有中斷10分鐘,證人被帶出訊問室,回來後仍無法指認羅明村,而調查員筆錄照樣記載「A證人指認某照片為羅明村」。

而那消失的10分鐘發生什麼事?楊淑玲透露,行賄的證人在法庭坦言,因為他認不出羅明村,調查員帶他到另一個房間觀看羅明村受偵訊的影片,藉此引導他認出羅明村,「如果沒有調閱勘驗錄影帶,我們僅能看到筆錄記載證人明確指認出羅明村。」

在指認環節,調查員提供多名人像照讓行賄的證人指認羅明村,但證人卻遲遲未認出羅明村,楊淑玲根據勘驗錄影帶表示,訊問過程有中斷10分鐘,證人被帶出訊問室,回來後仍無法指認羅明村,而調查員筆錄照樣記載「A證人指認某照片為羅明村」

測謊中斷、測謊簽名筆跡不同

羅明村為證明清白,自願接受測謊,但在測謊過程中,施測人員發現羅明村心律不整,建議他到醫院檢查,同時也暫停測謊程序,全程歷時29分鐘。

羅明村女兒表示,從測謊紀錄就可看到測謊中斷標記,不僅如此,當時爸爸狀況不佳,在未完成測謊程序下,施測人員在測謊記錄上「代簽」爸爸姓名,甚至在測謊報告中研判羅明村說謊。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羅明村心臟確實有問題,因此測謊報告不能作為對羅明村不利認定;但到更二審時,測謊錄影帶已過保存期限而被銷毀,無法再勘驗,法院認為測謊報告形式、施測員專業性並無問題,因此採信測謊未過結論。

楊淑玲表示,更一審遵守刑事訴訟法規定,包含無罪推定、罪疑惟輕、不正訊問禁止等,宣告羅明村無罪,但更二審卻有不同解讀,導致原來無罪的羅明村改判13年有期徒刑。

羅明村女兒表示,從測謊紀錄就可看到測謊中斷標記,不僅如此,當時爸爸狀況不佳,在未完成測謊程序下,施測人員在測謊記錄上「代簽」爸爸姓名,甚至在測謊報告中研判羅明村說謊

羅明村為證明清白,自願接受測謊,但在測謊過程中,施測人員發現羅明村心律不整,建議他到醫院檢查,同時也暫停測謊程序,全程歷時29分鐘。

檢察官為什麼可以逾期上訴?

羅明村一審、二審判有罪,三審撤銷發回,更一審逆轉獲無罪,檢察官再次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卻有逾期上訴的問題。

楊淑玲指出,當時上訴期限為10天,而高檢署法警收到判決後,將收文日期蓋14天之後,實際提起上訴日期已20、21天後,「大家都是10天,為什麼檢察官可以逾期上訴,很明顯違法。」

此案從物證、人證到訴訟程序皆有爭議空間,羅明村曾向監察院陳情,向法院提起再審,甚至歷經51次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結果都被駁回。

為什麼羅明村會落入此境?羅明村女兒坦言,當時爸爸任職的警局每年都有治平專案,爸爸負責提報流氓名單,「流氓名單中,恰巧有一半是這件案子裡的『行賄人』,再加上這個專案備受矚目,爸爸怎麼可能與自己提報流氓名單中的人賄賂?我相信爸爸是清白的。」

楊淑玲最後強調,此案的卷證內容可證明羅明村真的沒有犯罪,「他沒有收賄行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站出來的原因。」

熱門推薦》

► 【菸防法修法】酒吧、夜店列禁菸場所 網友支持立法通過

► 【小玉換臉謎片】盜臉色情謎片網路流傳 專家爆下架方式

► 【司法官養成】考上司法官平均26歲 幾乎無產業工作經驗

► 【杜絕冤案】日本冤案袴田巌被關46年 起訴狀一本主義應配合證據開示制度

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