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羽/公務員依法行政是原則 但不是藉口

我們想讓你知道…「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則,也是公務人員最低要求,畢竟從事公眾事務不能違法,但並不代表,為了避免觸法就此抹煞為民服務的積極性。

▲ 被公務人員打著「依法行政」的口號而消極以對,是許多民眾的共同經驗。(圖/記者周宸亘攝)

● 張家羽/地方政府機關人員

想必不少民眾在跟公務單位「交手」之時,常常被對方打著「依法行政」的口號而消極以對,即便是申請案件能以行政技術來化解,但卻往往因承辦窗口的被動,處理進度顯得鴨子划水;基本上,筆者認為「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則,也是公務人員最低要求,畢竟從事公眾事務不能違法,但並不代表,為了避免觸法就此抹煞為民服務的積極性。

筆者係由業界轉戰公職,同時任職職系也與過往學習背景有所淵源,因此在崗位期間,便以設身處地的立場與服務對象互動,更嘗試以業界所學的企業思維導入工作業務,為許多基層的需求民眾,引進更加豐碩的資源及能量挹注,但與此同時,亦有同事採保留看法,始終認為跳脫行政慣例即有違法風險(抑或增加份內工作之虞),因而限制其思考,墨守成規。

猶如在紙上畫一道四邊形,「法」對於公務人員來說,就像不可碰觸的邊框,但在四邊形邊框之內的範圍,就是公務人員的彈性空間,死守中心當然不會觸法,但就會突顯出行政體制的僵化,被詬病說一動、做一動,同時也失去積極為民服務的精神與目標,因此如何在謹守法律的前提下,善用彈性、裁量的行政技術,是當前國內公務人員(尤以事務官為重中之重)進化的關鍵;畢竟,法律的訂立,很多時候是跟不上事實的發展,必須輔以正當的裁量空間來彌補。

▲ 公務人員常常遭詬病說一動、做一動。(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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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與公務人員的考核與聘用,有深遠的關聯性,畢竟在民間機構而言,如對公司未保有持續性的具體貢獻,或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將會很快失去競爭力,甚至被淘汰;但在淘汰機制趨近於零的國內公務圈生態,即便是甫考取公職的優秀、上進青年,隨時歲月的洗禮,也難保在既有染缸內不會被同化,因此容易構成公務人員的苟安心態,而依法行政一詞,更往往成為公務人員消極處事的藉口,「只要不違法,就此享安逸」。

如要調整此般公務體質,在考核及聘用制度難以撼動的情形下,必須從根本做起,如何激發公務員員工的潛能,搭配主管(行政系統)的支持,展現所長而充分發揮,相信能有效維持員工的積極與熱忱;因為積極與熱忱,能驅使員工成長及邁進,進而鼓勵員工勇於嘗試及挑戰,在既有法規限制的框架內,為民眾尋求充分、適當的解決之道,這也理應是從事公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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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羽

張家羽 張家羽

土生土長體育人、體育保送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體育系碩士班畢業,跨足媒體領域,先後擔任體育記者/採訪編輯、企業媒體公關,現為地方政府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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