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我離職了 為什麼不能刪除「公司電腦檔案」?

我們想讓你知道…提醒預計離職或被迫離職的員工,就算你認為公司的資遣、解僱是違法的,內心有諸多不滿與情緒,也請謹慎地處理公司檔案,否則觸犯刑法,不但無法討回公道,還可能背上罪責。

▲桃園市25歲吳姓女子去年3月離職前,將公司電腦設計圖檔全部刪除,還植入惡意病毒讓公司無法再開啟使用,公司怒而提告吳女,桃檢10依妨害電腦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許多人在離職或被資遣時,可能會碰到如何處理公司電腦檔案的問題。你知道嗎?隨意刪除電腦檔案是可能會觸犯法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作者/一起讀判決Stella

新年快樂!隨著年底轉職潮的到來,許多人在離職或被資遣時,可能會碰到如何處理公司電腦檔案的問題。你知道嗎?隨意刪除電腦檔案是可能會觸犯法律。

回顧過去判決 刪除公司檔案可能觸法

2024年12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對一起離職員工刪除公司電腦檔案的案件,作出了判決。

離職員工A在2020年被公司以浮報加班費,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為由,遭到解僱,A在收拾東西的時候,將公司所提供他使用的電腦格式化,使得公務電腦主機內之D槽檔案,全部被刪除,包含公司設備及備品圖檔、銜接胚、送修單及請購單等業務資料,導致公司產生損害。

A的說法是,他只是刪減個人工作備忘錄裡面的部分文字內容,沒有格式化D槽,而且公司的業務檔案存放在C槽。然而,根據法院的調查,同事B表示,他看到A的電腦跳出「是否確定要格式化D槽」的警示視窗;資訊處同事C,證實A的電腦確實遭到格式化,經過磁碟還原,確認A刪除的檔案有設備及備品圖檔、銜接胚、送修單及請購單等資料。

A最後因為觸犯刑法「無故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經過一、二審法院,均判決有罪,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另外,關於A浮報加班費的部分,也被一、二審法院判決觸犯詐欺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在此提醒各位即將離職或被資遣的勞工朋友:也許你對公司不滿意,或認為刪除自己在職期間製作的檔案並無不妥,但隨意刪除公司的業務資料,其實風險極高,甚至可能觸犯刑法破壞電磁紀錄罪。

▼2024年12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對一起離職員工刪除公司電腦檔案的案件,作出了判決。(圖/記者屠惠剛攝)

▲司法院外觀,憲法法庭,大法官小型會議室▼。(圖/記者屠惠剛攝)

檔案刪了又能復原 公司真的會受損嗎?

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只要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就構成犯罪要件了;雖然回復被刪除的檔案不是難事,但是當你按下刪除鍵的那一刻,就已對網路電腦的社會安全秩序造成危險,構成破壞電磁紀錄罪的可能性。(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92號刑事判決)

以A的案例而言,他格式化而刪除的檔案,並非沒有留底的資料,有部分是有紙本資料留存的,然而,刪除電子檔之後,會造成公司難以透過電子檔進行勘誤校對,或必須另外再跟往來廠商重新索取檔案資料,這些都被法院認為是「致生損害於公司」。

因此,所謂的「刪除」,不在於檔案是否能復原,而是行為本身就可能讓你陷入法律風險。

提醒預計離職或被迫離職的員工,就算你認為公司的資遣、解僱是違法的,內心有諸多不滿與情緒,也請謹慎地處理公司檔案,更不要任意刪除,否則觸犯刑法,不但無法討回你的公道,還可能多背上一條罪責。

▼請謹慎地處理公司檔案,更不要任意刪除,否則觸犯刑法,不但無法討回你的公道,還可能多背上一條罪責。(圖/記者李佳蓉攝)

▲▼上班,想睡覺,失眠,愛睏。(圖/記者李佳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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