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鄭南榕獻身堅持自由 莫忘得來不易的民主

我們想讓你知道…今天,我們紀念言論自由日,須知鄭南榕所獻身的言論自由,其目的是追求台灣人可主張自決與制憲的權利。鄭南榕並非逞匹夫之勇而死,而是為台灣人所追求的目標而死。

▲鄭南榕33年前,為歷代台灣人所追求的目標而死。(圖/翻攝自Facebook/民進黨)

● 姚孟昌/天主教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今天是鄭南榕先生的忌日,也是言論自由日。國人紀念言論自由日,必須理解鄭南榕先生是為何而死。知道鄭先生的死,才能明白言論自由對台灣人的意義。

刊載《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竟遭視為「涉嫌叛亂」

戒嚴時,我已經讀大學了。解嚴對我而言的差別在於,解嚴前有許多禁書不給買不給看,解嚴後就沒有給不給看的問題,只有好不好看。 解嚴前我們講起《憲法》,只能在臨時條款的範疇中談, 解嚴後就可大大從比較憲法角度談論起,講修憲與講制憲都不再是公開的禁忌。解嚴對台灣人而言, 彷彿打破面向自由世界的樊籬, 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讓我們思想得到解放,言談不再受到政府壓制。這自由是真的。

豈知在蔣經國先生死後11個月,就在《世界人權宣言》通過40週年的這天──1988年12月10日,鄭南榕先生在他主編的第254期的《自由時代》雜誌上刊載旅日學者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竟然因此遭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偵辦。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高檢處給他「涉嫌叛亂」的傳票。

 

▲鄭南榕主編的《自由時代》雜誌上刊載旅日學者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竟然因此遭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偵辦。(圖/東森新聞)

鄭南榕旋即表示絕不出庭:「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抓得到我的屍體!」之後,他開始在雜誌社內展開71天的自囚行動拒絕出庭,引起全國譁然。當時我們大學生都很關切,特別是以此作為判斷政府是否有遵守憲政、勵行解嚴的誠意。我們的師長當時很樂觀地說:國民黨政府再怎麼顢頇專制,也不會使橫用強。畢竟鄭南榕誓死維護「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的主張,是應該妥善用政治對話來化解。當時有許多人擔憂鄭南榕的安危,紛紛趕往聲援。

當時,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女士說,鄭南榕在辦公桌下藏著三桶汽油桶,與一支打火機,表明不惜犧牲以捍衛台灣人享有爭取制訂新憲的自由。許多人勸鄭南榕不要用那麼激烈的手段對付國民黨政府,或可考慮把戰線拉到法庭或街頭,也是能讓世人了解自己的想法。給建議的人包括盧修一先生。

1989年4月7日清晨,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率領霹靂小組,衝進《自由時代》雜誌社強行拘捕鄭南榕時,鄭南榕果然在總編輯室點燃三桶汽油,以身殉道。

新聞報載,待火勢被撲滅後,葉菊蘭、林宗正牧師、顏錦福等人進入雜誌社,為鄭南榕遺體覆蓋新國家旗幟,他們從自由時代雜誌社的總編輯室,把鄭南榕的遺體抬出來。

1989年的5月19日為鄭南榕的出殯告別式,之後群眾走上街頭遊行,經過總統府前舉行追思禮拜。當時,我在總統府附近的東吳大學上課。

非逞匹夫之勇而死 乃追求國人目標而死

▲鄭南榕所獻身堅持的言論自由,其目的是追求台灣人可主張自決與制憲的權利,而這權利是被黨國所禁止壓制。(圖/記者陳家祥攝)

今天,我們紀念言論自由日,須知鄭南榕所獻身堅持的言論自由,其目的是追求台灣人可主張自決與制憲的權利,而這權利是被黨國所禁止壓制。鄭南榕並非逞匹夫之勇而死,而是為歷代台灣人所追求的目標而死。

前幾天有朋友問我關於侯友宜市長30多年前強行拘捕鄭南榕一事的看法。 我回答他: 「侯組長是抓危險重犯還是替檢察官傳訊被告?」 我說他是專業的警察,應該知道執法時的目的與手段的比例原則。我如果是檢察官,會認為侯組長的行動很不OK, 還因此釀成人命,應受嚴責懲處才對。侯組長也必須因此公開向死者家屬道歉才是。

我問這位朋友曉得不曉得長老教會當時花多少心力安慰孤兒遺孀?葉菊蘭女士後來也受洗成為長老教會的會友。 朋友說他不曉得,因為沒有人告訴他過。

我又問他知不知道侯組長事隔29年後接受《風傳媒》專訪時表示他問心無愧,「若是時空背景再來一次,檢方再發一次拘票,我還是要去執行。」

朋友沒有回答。

為何紀念鄭南榕? 了解事件前因後果

我很想告訴這位朋友,理解當年發生事情的前因後果, 才知道我們是為何原因紀念鄭南榕。紀念鄭南榕的死, 最重要是做對的事情。首先是認清是非對錯,在自己思惟與行動上進行轉型正義。 其次,就是堅持台灣先賢堅持的──讓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一起為台灣制新憲法,讓台灣成為一個公義、和平、自主、獨立的新國家。

今天是言論自由日,就以這篇紀念鄭南榕先生與歷來為台灣民主自由奉獻生命與青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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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孟昌專欄

姚孟昌專欄 姚孟昌

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主要領域為憲法與國際法,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年關切人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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