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位榮/提名大法官 憲法法庭不是資源回收處

▲▼「TAIWAN PLUS」睽違3年再度回到東京,也是疫情後第一個大型台灣活動,第二天東京受颱風影響大雨,駐日代表謝長廷也特地前往關心探視。(圖/記者林育綾攝)

▲駐日代表謝長廷傳出被推薦擔任大法官。(圖/記者林育綾攝)

蘇位榮/ETtoday副總編輯、資深司法記者

最近司法界熱烈討論的話題就是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會不會成為資源回收處?這個說法既有開玩笑之意,更多的是擔憂之情。

整個問題的來源在於憲法法庭的十五名大法官中,有四名大法官的八年任期即將屆期,包括林俊益、黃虹霞、吳陳鐶、和蔡明誠,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接受各界推薦和自薦到本月廿九日為止,提名人選浮上檯面,其中包括新文化基金會將推薦駐日代表謝長廷出任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這個推薦一傳出來,司法界一片驚嚇。

謝長廷過去是知名的美麗島案律師,口才和腦袋絕對一流,但是法律不知修正幾百回,而現在的憲法法庭也早就不是以前的大法官會議不用開庭、閉門審理的時代;現在的憲法法庭歷經了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老百姓主張法規範或裁判違憲提出釋憲聲請後,大法官一旦決定受理,就必須開庭審理,一切公開透明,當事人書狀交換閱卷,大法官須廣徵各國學理和實務見解,並撰寫判決,每一件憲法法庭案件都是「硬底子」,大法官若是沒有三兩三別想上梁山,大家一下就看破底。

▲憲法法庭就刑法誹謗罪是否侵害言論自由及大法官釋字509號解釋是否須補充或變更,召開言詞辯論庭             。(圖/記者蘇位榮攝)

後門條款不能隨意濫用 法界也要世代交替

謝長廷的法律底子再好,但已數十年沒有接觸司法實務,就直接跳上龍門當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加上年紀已經77歲,實在令人擔憂,司法院好不容易修法改革的大法官制度,可能因為人為不當,又再失靈。

司法院組織法第五條規定,大法官的資格必須具備:擔任過法官檢察官15年以上、或律師25年以上、或教授法律12年以上、或擔任過國際法庭法官而有權威著作、或是「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且聲譽卓著者 」。其中最後一款「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且聲譽卓著者 」,法界戲稱是後門條款,看來新文化基金會可能據此款推薦,未來若立法院放行,司法改革根本不必談了。

▲▼副總統賴清德出席「2023年全國自強兒少表揚活動」。(圖/記者黃國霖攝)

▲副總統賴清德請辭出任大法官提名召集人。(圖/記者黃國霖攝)

不論中外 大法官提名是政治角力場

相對於謝長廷,賴清德副總統的作為就令人讚賞。賴清德原本擔任今年度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的召集人職務,但他已經登記參加民進黨總統提名初選,而初選屬於政黨活動,且賴是同額競選,為了避免外界質疑大法官提名推薦受到政治因素影響,賴清德主動請辭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一職,非常不容易。畢竟,大法官具有獨立超然特性,而大法官所作裁判對社會、文化和政府政策影響深遠,不論中外,大法官提名都是政治角力場,政治人物掌握大法官的提名,等於掌握未來的執政,賴清德在競選總統前放棄推薦大法官,留下清譽。

權力的滋味很甜美,但世代要交替,經驗要傳承。立法院長游錫堃23日公開表示,他做完這一任立法院長後就會退休,不會再爭取不分區立委,他已經75歲,不要佔位子,要給年輕人機會。游錫堃想必早已體會政治人物切記下台身影要漂亮,不必戀棧。憲法法庭是憲法案件的終局審判機關,需要超然專業、學養俱佳的大法官,不是政治資源回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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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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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副總編輯、行動法庭節目主持人、資深司法記者,熱愛司法與新聞,深信司法的價值不僅在於公平正義,更多是來自於人民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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