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槓臉書》陳清河/有機會動搖網路巨擘?市場規模與政策才是關鍵

我們想讓你知道…然而,此一議題並非單純的上下游平台交易或是市場壟斷的範疇,因此,試圖由單一機關便可完全解決此一癥結,必然是過度期待。

●陳清河/世新大學副校長

自從人類逐漸習慣由數位平台的搜尋取得新聞資訊,多年來一直存在著網路平台使用新聞素材是否該付費的爭議。學者洪貞玲的分析認為,目前各國的作法可分兩大類,其一是澳洲政府的「市場力模式」,以及歐盟所採取的「授權付費模式」;最近也有學者提出,可採取平台回饋營收比例成立基金再分配的模式。

網路平台使用新聞素材是錯綜複雜的命題

公平會於4月12日,在立委督促下召開的「數位平台、內容網站以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座談會中,報業公會代表期望政府積極協助,讓新聞素材付費的產業慣例早日實現。

數位平台,洪貞玲,通傳會,市場力模式,授權付費模式,廣告主,消費市場,Google,FB

▲因為澳洲政府鬥臉書,也使得社會大眾與朝野立委紛紛關注網路平台付費新聞內容問題。(圖/記者陳俐穎攝)

然而,此一議題並非單純的上下游平台交易或是市場壟斷的範疇,因此,試圖由單一機關便可完全解決此一癥結,必然是過度期待。

換言之,新聞內容、數位平台、廣告主與消費市場各個角色,所存在的立場必然錯綜複雜。尤其涉及本地媒體與跨國科技平台之間的付費爭議,因須顧及跨境交易、跨產業合作、跨部會權責的面向,始可解決。

這也是為何澳洲在今年提出議價法案中,需由該國總理親自出面與Google、 FB兩大跨境科技平台談判的原因。

數位平台,洪貞玲,通傳會,市場力模式,授權付費模式,廣告主,消費市場,Google,FB

▲根據《2019台灣網路報告》中顯示,Facebook是台人使用率最高的社群媒體。(圖/擷取自TWNIC《2019台灣網路報告》)

如前文提及,公平會僅處理公平交易之市場壟斷議題。其實,涉及媒體內容交易的相關主管機關,還包括專責廣電與電信的通傳會、專責商業交易的經濟部以及專責文化藝術出版的文化部。

因此,想要全面解決新聞媒體與跨國科技平台之間的付費問題,確實需要效法相關國家的經驗與主張,才能尋求破解之道。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談判的法則

硬塞評論(Inside)二月的文章提及,雖然澳洲國會今年通過了「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跨國數位平台或社群媒體刊登、轉載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時,皆須進行集體談判或付費仲裁機制的決議。

不難推論,Google提出反對意見時強調,假使澳洲政府堅持通過此一規範,將斷然停止為澳洲提供 Google 搜尋服務的威脅;FB也宣布將停止讓澳洲用戶瀏覽、觀看新聞的舉措。此舉引來澳洲官方強勢回應,將另請微軟準備擴大搜尋引擎,做好替代上述功能。

繼而,加拿大亦跟著推動對跨國科技平台徵收3%的新數位服務稅,以及英國、德國和澳洲的反托拉斯監管機構,共同對跨國數位平台業者發起攻擊。

數位平台,洪貞玲,通傳會,市場力模式,授權付費模式,廣告主,消費市場,Google,FB

▲澳洲槓上臉書與谷歌等網路平台巨擘。(圖/路透)

上述國家一系列的作為,終於得到兩家科技平台的善意回應。由澳洲的個案可以理解,若想嘗試與這些跨國科技數位平台談判,市場的規模和政策的堅持才是最大的後盾

正當各國皆期盼澳洲將於六月推出議價模式的同時,其實許多新聞業者仍擔心的是,多年來網路給予消費者太多的選擇,現行新聞內容的供需模式,早已養成以各類網路為主要的新聞資訊交流平台。

最顯著的例子是,德國數位出版商Axel Springer旗下的四個媒體,於2014年就因內容摘錄被Google搜尋移除,導致流量減少40%,尤其是新聞流量更降低了80%的窘境,最後只好繼續妥協,給予Google免費的內容授權。

總結而言,如果這些跨國集團已具備主導市場理性競爭的能力時,試圖改變流量變現的遊戲規則,實為緣木求魚。

熱門點閱》

► 多維TW/手槍、毒販、新權杖:社群媒體如何威脅民主

► 陳清河/5G寬頻帶動文創產業發展 商業策略與政策將決定產業興盛

► 陳清河/數位匯流衝擊產業 轉型為媒體生存之道

► 澳洲槓臉書》蘇蘅/「新聞議價法」立法 能救台灣新聞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陳清河專欄

陳清河專欄 陳清河

世新大學專任教授兼任副校長,曾任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臺灣電視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對於傳播產業有卓越貢獻,屢屢在大學院校舉辦大型產官學的研討會,推動傳播產業在法律、科技和管理與時並進,至今仍為各界所倚重。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