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赴凱道為兒請願 嗆選罷法陳致中條款違憲

我們想讓你知道…公民參政權是憲法及國際兩公約保障的基本人權,不宜也不應被輕易剝奪。

● 游盈隆/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原來,問題是從這裡開始的。去年11月26日九合一地方選舉民進黨大敗,說是為「回應社會對黑道介入政治的疑慮」,12月6日由民進黨立院黨團開記者會,強調將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者,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12月15日,行政院隨即通過三項修法送立法院,通稱「公職排黑條款」。

修選罷法掩蓋黑金問題 文不對題引起訕笑

印象中,民進黨當時的回應明顯「文不對題」而飽受批評。因為當時社會彌漫的不滿,主要是針對黃承國高居廟堂之上,曾出任蔡總統國策顧問,又是現任民進黨中常委,位高權重;同時,選前爆出台南88槍重大治安事件,嫌犯又輕易脫逃,造成許多選民選前對執政黨不諒解,選後還餘波蕩漾。民進黨不針對問題處理,卻用修改選罷法來應付,牛頭不對馬嘴,不免引起訕笑,也沒引起社會多大注意其內容。

▲ 民進黨修改內規擴大排黑。(圖/民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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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條款有何道理? 不可能衝著陳致中而來

昨天,前總統陳水扁發雷霆之怒,上凱道請願,護子心切可以理解,但他指出的多項問題確實值得社會重視和討論,其中涉及當年他任內台灣《洗錢防制法》的立法,及公民基本政治權利的維護,包括參政權的剝奪、褫奪公權及比例原則問題等。民進黨去年底將涉及《洗錢防制法》納入排黑條款,突如其來,是何道理?我覺得不可能針對陳致中而來。難道是因倉促推出,隨意拼湊,「摸蛤仔兼洗褲」,未經大腦思考的結果?黨中央應給個說法。

▲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因涉入洗錢案,日前遭判刑,並將被取消去年剛剛當選的市議員身份。(圖/記者吳世龍攝)

剝奪權利有違國際公約 公民參政是基本人權

二十世紀最傑出的美國民主理論大師道爾(Robert A. Dahl)說:「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特質是,政府須持續不斷地回應公民喜好;為了達成這個目的,公民必須有三大機會和八個制度保證。八個制度保證中包括人民有出任公職的權利。」由此可見其重要性。事實上,公民參政權是憲法及國際兩公約保障的基本人權,不宜也不應被輕易剝奪。

阿扁前總統昨日凱道重現,發出大地一聲雷,立論精闢,滔滔不絕,震聾發聵,朝野應嚴肅看待,矯枉不能過正,妥善立法,才是真正回應社會與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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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

游盈隆 游盈隆

台大政研所碩士、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台灣政治學會會長、凱達格蘭學校副校長、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等職務,現任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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