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大陸籍新住民是永遠的外人?從陸配參政談新住民覺醒運動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們常聽到政治人物喊「團結」、喊「包容」,但一轉身,卻開始切割、撕裂,因為在某些政治人物眼中,大陸配偶從來就不是自己的家人。

▲▼徐春鶯出面說明列名民眾黨不分區爭議。(圖/記者黃國霖攝)

▲ 陸配徐春鶯出面說明列名民眾黨不分區爭議。(圖/記者黃國霖攝)

●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近期有關大陸配偶列入政黨不分區立委引發對立討論,讓我們再度見識到執政黨長久以來只要遇到兩岸問題,便高舉國家安全與意識型態大旗,操弄仇外意識、只為政治利益考量的雙重標準。

政客人前喊「包容、團結」 一轉身就「切割、撕裂」

執政黨對於大陸配偶,始終以外人另眼看待。他們從來不認為嫁來作臺灣媳婦、臺灣之子的母親的大陸配偶是內人—即便她們已經拿到臺灣的身分證。以2008年討論打開大陸配偶工作權為例,只是要求大陸配偶能與其他外籍配偶一樣,享有只要合法居留,即可在台灣工作之憲法保障基本生存權的平等對待而已,也可以泛政治化,當時許多民進黨立委都反對,認為不能讓這些外人來搶臺灣人的工作。隨著臺灣民主化,但這一路走來,我們常聽到政治人物喊「團結」、喊「包容」,但一轉身,卻開始切割、撕裂,因為在某些政治人物眼中,大陸配偶從來就不是自己的家人。這在新冠疫情期間,更是以「自己選擇的國籍、自己承擔」為藉口,將兒童權利公約揭示的骨肉不分離、家庭團聚權拋在一旁,並遭監察院調查,舉凡這些皆是歧視大陸配偶及其子女的斧鑿斑斑之痕跡。

台灣號稱性平權進步 仍將大陸人士排除在外

台灣號稱性平權進步,同性婚姻更是亞洲第一。但針對跨國同性婚姻,卻仍將大陸人士排除在外,又是一句「國家安全」及「社會意見分歧」的理由推託阻擋「平等結婚」的權利,完全看不見臺灣人民高舉的標語「她不是共匪,她只是我的伴侶。我不會賣臺,我只想和她結婚。」愛情婚姻在執政黨價值裡可以因為政治而有差別待遇的。所謂國家安全,一直以來是現今執政黨侵害人權最擅長的藉口,尤其近期對陸配參政的歧視,從婦女運動、性別平權的角度,更是令人感受到新住民意識覺醒的教育及打開新住民參政權限制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基進黨連佩樺到北檢告發陸配徐春鶯涉嫌違反《國安法》。(圖/記者劉昌松攝)

▲ 基進黨連佩樺到北檢告發陸配徐春鶯涉嫌違反《國安法》。(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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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不如外配 權利極度卑微 人權倒退

女性從政是婦女運動一直努力的目標,透過女性從政或許是有效改變女性命運的方法,亦可決定國家資源的分配及政策方向。截至112年9月底,臺灣新住民人數58萬9千多人,大陸地區配偶36萬多人,佔所有新住民人數61.15%,其他外籍配偶20萬7千多人,約35.17%,但她們為自己發聲的權利卻極度卑微。外籍配偶依國籍法規定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配偶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設有戶籍滿10年後,才有被選舉權。此一參政限制是否過當而違反比例原則本已引起違憲質疑,而今愈演愈烈,還要增設陸配根本無法完成的「放棄大陸國籍證明」始有被選舉權,換言之,即是完全否定大陸籍配偶之被選舉權,此一舉措根本是性別平等及人權的倒退。

台灣早已實施兩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也提出歷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總結多項對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及對新住民平等自決的結論,今年更是首次提出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國家報告。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3號一般性建議:有關女性參加公共政治組織的權利部分,政黨應採取有效措施,包括提供資料、資金和其他資源克服婦女參與及實現代表權的障礙,並確保女性有平等機會被提名為候選人。因此,面對參政爭議,政府應優先檢視法規不合理之處,致力消除新住民女性參政障礙,卻反而擴大法律及社會爭議,令人匪夷所思。

相信台灣多數人對新住民族群是友善且包容的。在性別平等政見的倡議上不能忽視對新住民平等權利的實現,不論來自哪個地區或國家的新住民,取得中華民國國民的期限、考取專門職業證照的權利都應該一致,打開參加農會、漁會等基層社會團體之限制,並且讓新住民有參與政府制定政策的機會,才是真正的人權進步,而不是以執政權力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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