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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內政部的規劃,明年開始換發的數位身分證,將會取代紙本。裡面存放一些個人資料與個人彩色照片。
依照內政部的說法,他們只是把原本放在紙本身分證上的個資,從紙本放到數位晶片裡面,而數位晶片很安全,有強度夠的加密機制,要讀取加密區的資料,需要使用者提供密碼。加上我們現在已經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以及《數位簽章法》,所以法制完備,不要擔心。
問題是,沒有一種資訊系統絕對安全,法律也不能保證什麼,即便是GDPR生效之後,巨額的罰鍰不時出現;即便是像臉書這樣的科技巨人,也不時發生意外。
但是臉書只是一項服務,我們是有選擇權決定要或不要繼續,臉書沒有逼我繼續貼出可能會公開的「頭粉限定文」,至少我還擁有自主決定的權利,知道風險、擁抱便利,是我的選擇。
數位身分證的換發就不是如此了。
內政部決定要換發,等於我們必須同意原本紙本身分證上個資數位化之後,放在晶片裡面。以後,出入任何的公共場所,一但要實名制,拿出晶片身分證一刷,確認人別之後放行。
這張晶片身分證會用到很多地方,會有很多的機器讀取這張晶片卡,一讀就能精確的存取確認持卡人身份,政府告訴我們不用擔心,數位晶片很安全,沒有一台機器可以破解加密區,讀卡的時候不會連到政府機關,政府不會知道我們去過哪裡,至於讀卡的單位,他們只會讀到很有限的資料,而且因為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不能隨意使用個資,一切都很安全。
但不能選擇不要、不用思考決定,也代表我們失去某些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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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不能選擇不要、不用思考決定,也代表我們失去某些重要的部分。